云南网讯(记者 王琳)1月19日,我省召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总结了第一阶段的工作,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的任务。据悉,自2009年8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案件17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9人,其中地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20人,县处级以下干部127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96件419人,占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总数的29.5%和29.8%。
据介绍,通过强化措施,真抓实干,我省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及时发现和解决,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了扩大内需工程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通过排查摸底,省发改委梳理出2008年以来全省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共354个,涉及投资金额1698亿元;省国资委调查统计出省属企业在建、完工建设项目共961项;省水利厅梳理排查500万元以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共计474个;红河州摸底500万元以上立项、在建、竣工建设项目共计447个。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汉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主持会议。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李汉柏在讲话中指出,2010年是全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关键之年。今年,全省将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对2010年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把新增财政投资用于完成在建项目,避免“半拉子工程”,严格控制新上项目;重点用于支持“三农”发展、改善民生、节能环保、自主创新、重点领域改革和欠发达地区发展等方面,提高资金食用和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李汉柏强调,在下一步治理工作中,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查办在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过程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顶风作案,严重违纪的案件;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以谋取私利的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因决策失误或失职渎职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的重大责任案件,既要惩处受贿行为,又严厉惩处行贿行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李汉柏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全面排查为突破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强化监管为目标,切实推进关键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以严格执纪为重要手段,坚决遏制违纪违法行为;以制度建设为重点,逐步健全解决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以落实责任为抓手,进一步形成专项治理工作的整体合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