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19日讯 台湾“监察院”通过弹劾“检察总长”陈聪明,“监委”调查此案1年多,中间一度“山穷水尽”,办不下去,后来是一位资深法官的关键证词,再加上当事人约询过程漏口风,最后才弹劾成功。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监察委员”李复甸指出,从2008年9月开始调查“最高检察署”办案疏失以来,陈聪明案已经调查年余,其中还一度走到“山穷水尽”的程度,当时舆论要求弹劾陈聪明的声浪比现在还要大,但因为没有确切的证据,最后只能通过一项对“最高检”的纠正案。
不过,纠正案通过后,外界多项检举资料开始涌入。李复甸说,当时1天至少接到3、4封检举信。去年5月一位资深法官透露,2月26日陈聪明到前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私宅会面当天,当时的“法务部长”施茂林也在场。这位关键性人物提供的信息,让“监察院”的调查再度动了起来。
他表示,对于这场会面,陈聪明与“法务部”都提出书面报告,但报告都没有提及施茂林。
李复甸与另一位“监委”钱林慧君亲访黄芳彦所住大楼的住户,并陆续约谈陈聪明、施茂林,施茂林一度不肯接受“监委”约询,“监委”以“要了解“检察总长”任命制度及作为”为题,发出约询通知。
李复甸说,陈聪明与施茂林在约询时各自漏了口风,“刀对刀、鞘对鞘”、“如果不是查到施陈两人同时出现在黄芳彦家中,不可能有弹劾案”。
事实上,“监察院”处理陈聪明弹劾案,格外低调小心,日前首度提案弹劾陈聪明未过关,包括政论节目名嘴对“监察院”多所批评。“监察院”二度处理陈聪明案,换了一批“监委”,有“监委”事前就私下表示,不管第二次弹劾案通不通过,“监院”都会被骂。
二度弹劾审查会,由“监委”陈永祥、沈美真、吴丰山、刘兴善、洪德旋、马秀如、叶耀鹏、林巨锒、程仁宏、杨美铃、陈健民11位“监委”出席,最后以8票对3票,通过弹劾陈聪明。
“监委”透露,这次弹劾审查会气氛,较上次来得轻松。两次弹劾案文内容其实差不多,只是相较于第一次弹劾案文把“诚实”部分放前面,这次调整案文顺序,把“失职”部分挪前,再罗列2007年2月26日陈聪明到黄芳彦私宅会面之前的几项前“总统”陈水扁家弊案重要事件时序,凸显226会面有“犯罪嫌疑”。
面对“监察院”作出弹劾陈聪明后,外界有不同的看法,李复甸希望社会莫做过多联想猜测。至于此案牵扯出“检察总长”任命及能否适用纠举等问题,李复甸则有意寻求“监院”支持、声请大法官“释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