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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环评就动工,违法!
网友愤然发帖表达不满“被200人代表”,专家直指BRT工程未过环评便动工属违法……新快报昨日独家报道了中山大道快速公交(简称BRT)试验工程一系列内幕后(详见新快报2010年1月20日A6版报道),备受诟病的BRT工程再次引发了一连串的非议。然而,前天晚上仍难在相关网站上觅得踪影的环评报告,却在昨日中午悄然重新上网,又似乎给尚未通车已成惨烈教训的BRT工程,增添了一抹诙谐的色彩。
从禺东西立交、再到如今的BRT,还有多少未环评先施工的项目尚未曝露在阳光之下?这些长期被默许的“潜规则”是否便意味着合法呢?
环评普遍是走过场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赵细康昨日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项目未环评就施工便是违法。他更直言,环评程序各环节的漏洞重重,便是导致环评本身未能为环境把关的主要原因,而政府工程让本身作为政府部门的环保局来进行审核,无异于自己查自己,效果如何不问而知。
“没有通过不了的环评!”赵细康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下称《环评法》)本身、到环评机构管理,再到环评工作的执行、监督等,均是漏洞重重。
“首先,《环评法》本身的表述就过于笼统。”赵细康认为,法律规定的适用条件、适用情况越详细,便越有利于法律的执行,而过于笼统,便给执行过程留下了空当,这一问题在中国法律乃至《环评法》中均是普遍现象。
赵细康分析道,当前环评机构采取的是资质管理,环评机构被分成了三六九等。这一管理方式,引发的是环评行业的严重挂靠。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只要卖项目就能赚钱,而无资质的机构,只能转包项目。加上环评机构的队伍素质不一,为了利益让环评蒙混过关的事情便屡屡发生。
“这一系列的漏洞,往往使得《环评法》不能起到为环境把关的作用。”赵细康认为,从这一层面上说,多数环评只是走过场。
环评机构只往好写
对此,中山大学教授周永章则认为,这是因为行政的权力过于强大,大到可使环评走过场。“当前中国的现状就是,谁要建项目,就由谁来组织环评,写环评报告书的机构,都要吃环评的饭,能不往好的方向写吗?”周永章直言,这样的环评本身就是有失公正的。而环评报告书能否通过,最终是由环保部门说了算,而环保部门本身又是政府部门而非第三方机构,环评自然便能顺利通过。
“未过环评就施工,好比先上车后买票,其违法性不言而喻。”赵细康指出,按照《环评法》的规定,环评是前置审批,不通过环评工程是不能够动工的。然而,在现实中不少为了追求GDP等政绩,或是打着民生的幌子而强行使项目上马的情况比比皆是。
“媒体首先要对此类事件敢于报道,而且要一追到底,以监督政府的行为。”赵细康认为,只有公众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才能更有效地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而就目前而言,媒体的作用不应忽视。此外,赵细康还提到,还有一种好的做法,就是由环保部门聘请律师,帮助公众同政府打环保的官司。他指出,国内的环保部门有很多处室,但惟独缺少类似“法律援助处”的部门。“政府聘请律师跟自己打官司,这种做法看似矛盾,但其实是在给自己找罪受的同时,也实现了政府自身决策的科学和完善。”赵细康最后补充道。
无声“回应”
BRT环评报告悄然重新上网
记者欲采访BRT环评负责人多次遭拒
前晚仍不知所终的BRT环评报告,昨日又再重现网站公示栏。昨日中午,记者无意中点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华南研究所”)的网站,发现前晚仍不见踪影的中山大道BRT工程环评报告,已重新放上网站。其后,尽管本报记者多次致电“华南研究所”,并亲自前往该所,但直到记者发稿前,仍未能联系到负责该环评报告的相关工程师。
昨日中午,BRT环评报告重新被放上华南研究所网站的同时,日前点击时一直显示“数据库异常错误”提示的市环保局网站信息公开栏,也重新显示出了正常的BRT环评报告公示链接,且环评报告也能正常下载。其后,从中午12时30分起到下午3时30分,记者多次致电该公示上所刊登的联系电话“85538246”,均未能联系到公示上的联系人“江工”、“陈工”。
随后,记者亲自来到环评负责单位——华南研究所。该所保安称该单位“江工”、“陈工”很多,无法为记者查询通报,于是不让记者进入该所。随后,保安向上级请示后,再以记者没有预约为由,拒绝为记者联系及透露预约方式。
几经周折,记者找到了该所一工作人员,其通过手机与“江工”联系后,向记者表示,江工正在外面开会,且其不愿就此事与媒体联系。“那个(环评公示)你们今天已经发了,江工已向单位领导汇报,到时候对媒体我们会有一个统一的回应,具体和江工联系。”但如何与江工联系,江工姓甚名谁,该工作人员都拒绝透露,“你们明天打那个公示电话就行了,他在就会接的。”据其称,江工是BRT环评的负责人,至于“陈工”是谁,他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系统管理办法将出台 社会车辆全天禁入BRT专用车道
昨日,市交委发布《广州市中山大道快速公交系统管理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其中明确,没有交警指挥社会车辆全天候不得进入BRT专用道,而BRT车道、天桥、隧道及站台,禁止摆卖乞讨。据悉,该《办法》现已经市法制办审核,将随BRT线路开通一并实施,试行一年。
《办法》明确规定,除BRT公交车外,其他车辆全天候一律不得驶入专用车道;不参加运营的公交车,不能在专用车道内行驶。当前方有障碍时,BRT公交车辆可临时借用相邻同方向的车道行驶。只有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可借用专用车道。环卫专用车辆在指定作业时间内可进行清扫保洁。交通拯救车辆经BRT运营单位同意可执行拯救。
另一方面,《办法》还规定,乘客经人行过街设施、售检票通道进入候车区,并在规定区域候车,按先下后上的次序上下车;禁止在BRT专用车道内行走及在人行横道线以外穿越BRT专用车道,禁止在专用道内候车和争抢乘车。
此外,《办法》明确,BRT专用车道内行驶,车行速度不得高于50公里/小时;按照通行顺序行驶和停靠、驶离站台,正常情况下,在专用车道内不得超车,在站台路段则可以利用超车道超车。需在交叉路口转弯驶离BRT专用车道的,可在距交叉路口80米-120米范围内进入所需行驶方向的一般车道行驶。
■本版统筹:新快报记者廖颖谊
■本版撰文:新快报记者刘正旭廖颖谊张亮黄琼实习生郑秋元蔡月香通讯员余洋交通宣
■本版摄影:新快报记者黎湛均王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