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走鬼遭“泼冷水”?
广州市城管委主任回应:我和副市长意见殊途同归 临时摆卖区不适合老六区
■新快报记者 尹辉 实习生 庾婉婷 通讯员 蔡诗安
前日的城市管理年终大会上出现少有的“争论”——广州市城管委主任李廷贵计划明年设“走鬼”摆摊区,但常务副市长苏泽群当场表示坚决不主张。在规范走鬼问题上,两人难道意见不一?
两人意见“非本质对立”
李廷贵昨日直面回应称,他和苏泽群的意见并不是本质上的对立,“我们的说法都是很一致的,两人的意见其实是殊途同归,目的都是让这个城市更加有序。”
李廷贵说,苏泽群不主张临时摆卖的的前提是老城区,即老六区,“凡是不服从管理者,确实要坚决取缔。”而城管委计划的临时摆卖区,主要适合于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并不适合寸土寸金的老六区。
记者了解到,由于当日要参加的会议众多,城管委主任在会上的报告稿,分管城建城管工作的常务副市长苏泽群事先并未过目。不过,苏泽群一直以来都不主张为乱摆卖松绑,他曾在多个场合表示乱摆卖属违法,城管必须要管,而且要坚定不移地进行整治。
自成小市场或就地规范
李廷贵说,广州今后将加大整治无证经营的力度,坚持疏堵结合,建立有效解决占道经营和乱摆卖的经营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在不影响交通秩序,不影响市容市貌,不影响正常的生活秩序的条件下,可以按照设置临时摆卖点的办法来弄。”不过,他同时强调,即使设置也要分类进行管理,比如哪些商品不允许摆卖,“如一些食品,在卫生方面监管不到,肯定不允许临时摆卖。”他还表示,临时摆卖的主体主要是家庭贫困等5种人群,目的是解决他们的就业。
他透露,一些自然形成的小市场,如果远离升级改造过的大型农贸市场,城管部门将对其进行就地规范。他表示,城管部门对乱摆卖的整治仍将坚持“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内街小巷规范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记者调查
设走鬼摆摊区 试点一生一死
规范无证商贩乱摆卖,广州一直在做各种尝试,有成功也有失败。
●成功
去年5月,萝岗区夏港街道办在普晖社区启用广州首个“临时摆卖点”。该摆卖点设置20个摊位,主要解决本地下岗失业人员、没有固定职业人员、困难家庭、低保户、残疾人等生活相对贫困群体的生计问题。每个摊位每日收取10元卫生保洁和治安管理等费用,无需办理工商登记,主要摆卖水果、农产品(蔬菜除外)、小工艺品、针织品等小商品。
时至如今,该摆卖点一直在试点,其模式除在本区有所推广外,尚未在全市推广。昨日,该区有城管队员向记者表示,他们准备将“临时摆卖点”的称谓改为“社区便民点”。
●失败
去年11月,天河区兴华街道办在燕岭路一过街隧道里收编走鬼,隧道里划出69个摊位让小贩们临时摆卖,每个摊位每月收取200元卫生费,但这场试验仅试行3天就宣告夭折。其“死因”至今仍无统一说法,不过占道经营和收取200元的“租金”被外界猜测是其速亡的主因。
●析因
两个试点,为何一生一死?市城管委主任李廷贵在谈到萝岗临时摆卖点时曾说过,这种模式只适合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在越秀、天河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则没办法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