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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生前有没有借这4万元钱?“代签”借条的那个人在哪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1日03:45  新文化报

  2009年8月份,患有脑萎缩的延吉男子太进国去世。因始终找不到家人,其遗留下来的房产一直由社区代管。

  不过现在,有个太女士拿着一张用该房产证明作抵押的借条,到法院起诉太进国的遗产继承人,要求偿还4万元借款。

  因病去世,社区照看房屋

  2004年,45岁的太进国得了脑萎缩后,妻子、女儿相继离开。此后,他把房子出租,自己到养老院生活。不久,太进国被诊断为终身残疾、智力低下、语言不清并丧失自理能力,他所在的碧水社区为其办理了低保。

  2007年9月份,养老院不再照顾太进国。碧水社区帮助联系,把他送到了延吉市三道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寄养,并开始帮着照看房屋。去年8月份太进国因病去世,社区没能找到其家人,为其办理了后事。

  有人手拿借条要房产

  半年后的近日,有个太女士拿着一张用太进国房产证明作抵押的借条,到法院起诉他的遗产继承人,要求偿还4万元借款。

  “我去法院咨询问题,听说有人起诉了太进国的妻子,一打听正是之前曾到社区要房子的那个人。”碧水社区书记李道兴昨天说,太女士在太进国去世前来过社区两次,说他拿房子抵押,在她那借了4万元没还。

  社区没见过他有房产证

  李道兴说,太女士来找社区时,拿来了一张借条,借款日期是2008年2月2日,还有太进国的房产证。不过,2007年9月太进国被送到社区时,他们就没看到房产证,又怎么会在2008年被抵押给太女士呢?

  另外,李道兴说,借条上虽然有太进国的签字,但和他见过的签字有很大区别。

  太进国借钱买药?

  昨天,记者试图与太女士取得联系,未果。社区和福利中心的人说,太女士曾经这样讲:她与太进国曾同住一个村,2008年借钱时,是太进国带着3个朋友一起去的,说借钱买药治病,她也是从别人那借钱后再给太进国的,房产证她就是在那时拿到的。另外,借条的签字不是太进国自己写的,是其朋友李某代签的。

  三道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赵院长说,太女士曾找过太进国要钱。当时,太进国也承认借钱的事,称李某说能给他买药治病,钱也在李某那。如今李某早已不知去向,他也联系不上。

  1月25日开庭审理

  李道兴说,社区到现在都无法找到太进国的妻女。这种情况下,也不能看着这事不管,他向法院申请以第三人身份出庭。1月25日,此案将开庭审理。

  本报记者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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