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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谭志红朱晋)19日,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印发2010年1号文件,题为《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媒体服务管理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支持媒体在东莞的新闻采访工作,切实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正当采访要求,各镇街、各部门须在24小时内作出原则性答复。市委、市政府举办的预先确定可以公开报道的重大会议、重大活动,均邀请市内外媒体参与采访报道。
市委宣传部有关人士透露,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意见时,市委书记刘志庚说,别的城市能做到的,东莞也能做到,而且要以更加开放、开明的态度对待媒体,支持媒体工作。
不得干扰阻挠正当采访
意见说,要营造更为开放包容、和谐有序的媒体舆论环境。凡记者前往联系采访事宜,各镇街、各部门要以礼相待,实事求是介绍情况,为其开展采访提供便利条件。
邀请市内外媒体参与报道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由主办方负责邀请,必要时,由市委宣传部给予协助。
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重大决策,要通过邀请媒体采访或向媒体发放材料等方式,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在维护记者合法权益方面,意见要求,对媒体履行正常舆论监督的行为,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和推进工作的角度真诚地予以支持和配合。各地如发生侵害记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地方政府要立即向市委宣传部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妥善处理。处理不当以致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在全市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新闻媒体在莞采访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社会冲突等时,各地宣传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并协调事件处理部门做好采访服务工作,保证采访顺利进行。
完善新闻发布机制
意见要求各镇街、各部门进一步重视媒体沟通,做好媒体服务,努力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切实做到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强化媒体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与媒体沟通,正确对待媒体的舆论监督。
意见要求,各镇街、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机制,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的联系电话在市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以方便媒体采访。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推动解决新闻媒体在采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要进一步完善新闻预案机制。在出台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重大政策或规定之前,要及时向媒体介绍政策、规定出台的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以便媒体全面了解有关情况。
市委宣传部对此表示,鉴于近期市有关部门和部分镇街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工作变动,市政府新闻办正在对新的名单进行整理更新,最新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的联系电话将于近期在市政府网站(www.dg.gov.cn)上公布。
采访需持有效证件
意见还提出,记者在采访时需持有国家新闻管理部门发放的有效采访证件,境外记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持有效采访证件进行采访。会议(活动)主办方负责核查与会记者的证件。
意见要求媒体采编人员遵守现场采访秩序,积极配合做好采访管理工作。加强与会议(活动)主办方的沟通联系,力求新闻报道准确、客观,不得以新闻采访为名从事与记者身份不符的违规违法活动。
在突发事件发生现场,记者要遵循现场采访秩序,服从现场管理,不得擅闯警戒线,不得干扰事件处理。
■新闻背景
东莞毗邻港澳,经济活跃,对外交往频繁,新闻资源丰富,是境内外媒体关注的重点地区。据市委宣传部介绍,除市属6家媒体外,另有中国新闻社、南方日报等14家媒体在莞设立了常驻机构,登记备案的驻莞媒体采编人员有170多人。
去年9月,按照刘志庚书记“关心、尊重、善待媒体”,以及“提出进一步关心支持媒体的意见报市审定后下发到全市”的批示精神,市委宣传部草拟了意见,其目的主要是“规范管理、加强服务”。即在进一步规范媒体管理的同时,支持媒体在东莞的新闻采访工作,切实维护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更为开放包容、和谐有序的媒体舆论环境。
市委宣传部说,为使正式出台的意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该部将意见初稿分五个阶段先后征求了省市有关部门、全市各镇(街)、市直及驻莞媒体、国内专家学者及法律界人士、业内资深人士等的意见,同时召开多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初稿进行了多轮修改。
?声音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范以锦:
东莞开风气之先实属不易
这个文件的出台过程曲折,但结果更令人鼓舞。因为之前有媒体报道的关于东莞支持媒体工作的初始文件,还是有很多不够完善的地方,对东莞市委、市政府的本意存在一种误解。这次出台的文件正本清源,态度鲜明。
其实,东莞市对出台这个文件非常看重,也曾多次征询过我的意见。文件所倡导的支持媒体采访,希望下属单位理解、配合,以更加开放、开明的态度对待媒体的做法,态度相当积极明确。作为一个地级市能开风气之先,实属不易。因此,当时我对东莞交给我的文件基本满意,只是在个别字句上做了修改。
在我看来,这个文件具备实际可操作性,既能保证媒体工作,也对东莞的城市形象大有裨益,能为东莞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成就提供舆论支持。文件对记者采访的相关要求也是不过分的,作为具备行业自律的媒体工作者,理应遵守这些原则。
难能可贵的是,尽管驻莞媒体对东莞的舆论监督向来“苛刻”,也做过不少批评性报道,但东莞仍然敞开胸怀,对本地媒体和驻莞媒体一视同仁,这是非常了不起的。当地政府承受了内外媒体“夹攻”所带来的压力,化压力为动力,最终通过出台文件的方式表明了态度与气量。
这也可以看出,去年在东莞发生的几宗伤害记者的事件,与东莞市的指导思想是相悖的,只是基层的胡作非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