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2006级妇产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小张因在一次学科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而被学校取消了学位资格,为此向法院起诉了母校,并索要其学位证。近日,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学校应对小张的学位资格进行审核和授予。这是山西省首起学生被拒授学位后状告母校的案件。
法院认为,按照教育部规定,高校有权制定本校有关学位工作的细则,但不能突破国家法规范畴。学生是否有过作弊行为和是否受过处分,并不是国家学位条例和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的授予学位的条件,国家法规也未明确授权高校自行规定相关条件。因此,校方不授予小张学位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对上述一审判决,山西医科大学表示不服,日前已提起上诉。(商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