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易 通讯员 曹小航
晚报讯 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涉嫌受贿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上海市普陀区政府原办公室主任殷坤能涉嫌受贿一案也被同时提起公诉。
蔡志强因涉嫌受贿被上海市纪委调查后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殷坤能涉嫌受贿一案同期受到纪委调查。
去年12月,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分别对蔡志强和殷坤能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经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后,于1月18日同时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现查明,蔡志强于任职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多家公司或个人贿赂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80万余元。殷坤能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