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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陈坤志等18人“涉黑”案一审在重庆市三中院公开宣判。陈坤志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高利转贷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七项罪名,数罪并罚获刑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亿零2万元,这是重庆打黑以来,对“黑老大”处以的最高罚金。包庇“涉黑”人员的谢岗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1995年12月陈坤志辞职离开公安机关。2004年以来,陈坤志等人主要以重庆市房地产行业为对象,进行发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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