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8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保安局7日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中,建议将救护车召唤分为三级,即把有情况危急或有生命危险的个案定为“级别一”召唤;情况严重但无生命危险的个案定为“级别二”召唤;非危急个案定为“级别三”召唤;而三个级别的目标召达时间分别为9分钟、12分钟及20分钟。
新分级制在明年初开始实施,首先消防处控制中心操作员会指引求助者在救护人员到达前,提供简单的急救指引;到2013年,消防处控制中心人员接受有系统训练后,会就分级制采用一套发问指引,透过致电市民的回答,定出紧急程度并划分召唤级别,并为正赶赴事发现场的救护人员提供更多病人资料,让救护人员提早为病人提供适当的准备。当局会在随后一年,检讨指引成效,才决定是否如期推行。
同时,保安局还提交在7月至11月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公众谘询的结果,发现收到的560份意见书中,约有七成人对上述建议表示赞成,并计划明年初开始实施,分三阶段推行分级制,让公众有充分时间熟习新制度,建立对新制度的信心;消防处将在期间采购发问指引软件和作出需要的修改,并检讨新分级制的利弊,最后才全面实行新制度。
有坊间救护员团体表示,现时救护车的召唤时间划一为12分钟,担心日后分级制实施后,虽然第一级情况危急的个案召唤时间缩短至9分钟,但类似个案只占现时全部求助个案约三成,而第三级紧急个案的召唤时间则延长至20分钟,担心会令市民求助时间增加。但保安局文件提到,未来三年会维持92.5%召唤,需要在12分钟内到场的目标,解除求助时间增加的忧虑。
保安局日后将成立督导委员会制订执行细节,并加强培训控制中心人员,以及推行大规模公众教育及简介会,让市民熟习新分级制之余,亦让处方从中检讨改善,以便顺利推行分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