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是第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最高法院21日公布2009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四川法院协助江苏法院审结、曾轰动一时的“番茄花园”侵权案作为唯一的一起刑事案例入选。
盗版软件公司被罚877万
2008年9月,随着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天平自首,曾轰动一时的“番茄花园案”被江苏警方侦破。
在四川省司法机关的协调帮助下,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去年8月对番茄花园案4名主犯作出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未提出上诉,已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判决,成都共软公司以及孙
显忠、洪磊、张天平、梁焯勇4人,未经著作权人微软公司许可,复制微软WindowsXP计算机软件后制作多款“番茄花园”版软件,并以修改浏览器主页、默认搜索页面等形式,在“番茄花园”版软件中加载商业插件,通过互联网发布供公众下载。
张天平等4人最终以侵犯著作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孙显忠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张天平领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共软公司被判处罚金877万余元,并罚没违法所得292万余元。
去年我省审结一审案637件
“番茄花园案”是我国第一起打击大规模网络软件盗版行为的成功刑事案例,
也是入选2009年度全国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中唯一的一起刑事案例。
省高院负责人认为,此案作为一起典型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案例,清楚地表明了我国严格履行公约义务对国内外著作权人给予平等保护的坚定态度,也充分体现了我国在转型时期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精神。
该案的判决给那些寄希望于通过盗版获取非法利益的网站、以及其他侵权者敲响了警钟。
昨日,记者从正在举行的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中了解到,2009年,全省法院全年审结各类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637件,结案率为84%;二审受理141件,结案129件,结案率91%。李照彬杨丽
记者张运骄实习生伍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