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福州5月11日消息(记者陈定川 通讯员吴东升)记者从国家电网福建公司了解到,该公司与全省九地市政府签订了关于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福州和厦门2座中型公用电动汽车充电站已经动工建设,这标志着由国家电网公司主导的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已全面铺开。
根据协议,由省电力公司出资,在厦门建设中型公用电动汽车充电站1座,在供电营业厅停车场、公共大型停车场、居民小区建设充电桩76个。今年在福州市建设中型公用电动汽车充电站1座,建设充电桩70个。
据了解,福州和厦门2座中型公用电动汽车充电站和全省九地市300个充电桩建设将在10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初步测算,纯电动轿车每百公里耗电量约为7~12千瓦时,电动公交车每百公里耗电量约为100~120千瓦时。电动汽车的充电费用只相当于油费的七分之一。
福建省电力公司有关人士表示,推广电动汽车并建设相应的充电设施,是落实节能减排政策,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战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实际行动,对于推动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