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胡先生:我和妻子登记了2个月,没有举办婚礼,也没有生活在一起。现在因为感情不和想离婚,自己向对方索还数万元彩礼,对方称已经登记,就不可能退还彩礼,不知道自己拿回彩礼有希望吗?
■“包打听”咨询了石家庄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时,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二、三条规定,以离婚为前提条件。依此规定,如果协商不成,胡先生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文/本报记者高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