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巍)广外枪击案今天上午在宣武法院开庭。肇事者张荣秋因涉嫌寻衅滋事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接受审理。
法庭上,张荣秋以“喝多了”为由表示对当天事件毫无印象。
据悉,2009年5月22日,当时已经45岁的“大哥”张荣秋庆祝自己孩子满月。他在宣武区广外一大排档,因70多元餐费与服务员发生争执。离开后,张荣秋来到附近一歌厅。
连吃顿大排档都没能享受优惠待遇,张荣秋越想越觉得没面子,于是叫朋友取来枪,返回大排档,准备进行报复。
张荣秋在法庭上表示,当时拿枪就是想“壮壮声势”。
庭审特写
“我真是喝多了”说了23遍
9时45分,一被带进法庭,张荣秋便忙着用眼神与旁听席上的家人交流。然后他缓缓落座被告人席,斜着头对法官说:“当时我喝多了,什么都不记得。”
“应该是这样吧。”张荣秋对于起诉书的指控不置可否,只是反复强调自己当时已经醉酒,对于发生的事情毫无印象。
此后,公诉人的询问速度越来越快,张荣秋仍一副不变应万变的态度,以“喝多了”“不记得”这类回答一一抵挡。
公诉人叹口气,继续询问张荣秋:“就算你当场失忆,总该对事后的严重后果有所了解吧。”
“我知道我喝醉了什么德行。”张荣秋调侃说,“酒醒后我还埋怨韩建当时干吗不拦着我?”
公诉人说大排档老板受伤、路边轿车被撞毁都是他所为,张荣秋煞有介事地歪着脑袋回答:“我打伤人了?那挺不合适的!”随后,他摇了摇头,再次表现出对当时现场毫无印象。
“我真是喝多了!”法庭上,这句话他一共说了23次。
记者 曹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