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切实保证食品安全,防范火锅店在制作火锅的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昨日上午,兰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城关分所分两路,对辖区内的火锅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发现,有火锅店外购的鱿鱼来路不明。
火锅店发现无证鱿鱼
当日上午10时,记者跟随执法人员首先来到甘南路一家火锅店。执法人员走进操作间,看到该店工作人员正在准备当天的菜品。各种各样的蔬菜不是摆放在操作台上,就是储存在冷冻柜中。执法人员询问浸泡在水中带有粉色的鱿鱼是自己发酵还是从市场购进的,厨师长答复是从市场购进的,但无法提供索证索票。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过去的检查中曾发现,有些外购的鱿鱼是用工业片碱和甲醛等发酵的,含有强氧化剂,市民长期食用可能会致癌。因此,执法人员对于这些无法提供索证索票的鱿鱼依法进行了暂扣。他们表示,如果送检不达标,将按《食品安全法》严肃处理。
添加剂用量没标准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火锅店中大多没有称量添加剂的器具。
在酒泉路一家火锅店,库房中存放肉香王、嫩肉粉、松肉粉等好几种食用添加剂,执法人员询问对这些添加剂如何使用时,工作人员竟答复在食品加工好后往里面加一点。而具体放多少,就是随手抓,并不会用天平等专门的器具来称。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合理使用添加剂的确能够增加食品的美味和缩短烹饪时间,但超量使用就会对人体健康带来危害。同时,由于店内工作人员无法对这些添加剂提供索证索票资料,因此,执法人员将这些添加剂依法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