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郑州市金水警方公布打击信用卡犯罪专项行动战果,共抓获嫌犯76人,追赃110多万元,破案80多起,打掉非法套现点3个,涉案资金3000多万元。
今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就能立案侦查。 □今报记者 王在华 通讯员 王自立/文 记者 邱琦/图
替同事签收信用卡 刷爆不还钱
2008年,刘某和同事牛某一起到银行,各自办了一张光大银行的信用卡。在签收的时候,刘某不在,牛某替他领走了信用卡。
牛某看到信用卡密码后,把刘某的信用卡刷爆了。随后,牛某离开公司回到老家。
2009年,刘某突然接到光大银行的催款通知,他告知银行自己根本没收到信用卡。
银行调查取证后,发现信用卡是牛某签收了。刘某遂打电话联系牛某,牛某告诉刘某,自己确实用了信用卡,是为了应急,一定把钱还上。此后,牛某就换了电话,再也不跟刘某联系。因为银行催款频繁,刘某只好报案,警方将牛某列为网上逃犯。
将牛某擒获后,民警告诉牛某,如果他当时接到刘某电话赶紧把钱还上,还不至于触犯刑律,而后来既不还钱又不联系把他自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目前,牛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金水警方刑拘。
身份证被冒用 上了银行黑名单
相对于牛某的见财起意,郑州一家新闻单位的临时人员张某则是蓄谋已久。
郑州市金水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田兵说,2008年,张某在郑州一家新闻单位任临时人员。
张某对房东说:“你把身份证给我,我给你办个记者证,办事儿方便。”房东轻信了他的话,把身份证复印件给了他。
随后,张某把一家银行的信用卡办理人员拉到了这家新闻单位,该银行信用卡办理人员以为他是记者,也没有详细调查就用房东的身份证为他办了信用卡。
随后,张某拿着信用卡透支了近两万元钱。
1年后,房东去银行贷款,被告知自己以信用卡恶意透支被银行拉入了黑名单,这让他感到莫名其妙。房东报警,警方将张某抓获。
“受害人拿着我们开的案情证明,向银行反映,银行经调查后会把他的黑名单‘变白’。”田兵说。
新规定
恶意透支一万警察马上立案侦查
“以后,全国对信用卡诈骗的打击将越来越严厉,现在信用卡恶意透支到一万就立案侦查。”金水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丁二留说。
5月18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规定指出,“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还明确,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规定,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规定明确指出,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规定还明确,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