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所违法上路查车造成事故赔偿5万
□记者 张定有 通讯员 曹萌 焦太升
今报南阳讯 运管所查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怎么能算到自己头上?昨日上午,经过近一个月的奔波,淇县人朱领军总算讨回了公道,造成事故的运管所主动承担了5万元赔偿款。
朱领军是一位个体货运车主,雇用当地的张连学为自己开车。2006年8月21日晚9时,张连学驾驶着大货车沿S331线自东向西行驶,走到南召县石门乡寺山路段时,南召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工作人员示意张连学停车接受检查。在接受检查的过程中,石门乡黑龙村村民黄庭桥驾驶两轮摩托车路过此地。因为天色已晚,车速又高,摩托车一头撞上了大货车尾部,黄庭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事发后,南召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对现场进行了勘查,认定黄庭桥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对道路情况观察不周,没有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张连学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未紧靠道路右侧,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黄的亲属把朱领军告到了法院,法院判决朱领军赔偿黄庭桥家属3万余元。朱领军履行赔偿义务后,将南召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自己5万元。经一、二审法院审理认定,南召县运管所的工作人员属于执法行为违法。昨天,经过一个月的调解,南召县运管所最终赔偿朱领军损失5万元。百年患病大杨树用水泥“大补”
□记者 何中有 通讯员 赵林峰/文图
今报焦作讯 人的牙齿坏了要补,大树的躯干被虫蛀了,也要“大补”,只是给其用的材料是水泥,不可思议吧。昨天,焦作市3棵百年杨树就享受了如此的待遇。
位于焦作市新华街附近的大杨树商业街共有7棵树龄100年以上的大杨树,是国家二级古树名木。此次有3棵大杨树需要接受“治疗”。
据焦作市绿化队工作人员介绍,这3棵大杨树从外观上看虽然枝繁叶茂,却病情严重,“大杨树的伤口,除了虫蛀、风刮,还有被车蹭、市政建设等原因造成的”。
记者在现场看到,由南向北的第一棵大杨树根部,有一个已经干枯的大窟窿。绿化队工作人员说,对窟窿作过处理后,将填上水泥,可让树木更加牢固。水泥不会对大树的生长产生影响。
其他两棵树,虫蛀得很严重,不仅要对其已经开裂的主干“穿钉”固定,还要涂抹上防腐剂、防虫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