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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在我省注册时申报名称可用“中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02:12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胡晶)在吉林省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申报名称时可以使用“中国”字样。日前,国家工商总局为支持我省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下称“先导区”)建设,授予我省工商部门部分登记管辖权。

  昨日,记者从吉林省工商局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支持吉林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下称《意见》)。《意见》共列举20条措施。

  扩大我省外企登记权限

  根据《意见》,国家工商总局授予省工商局符合先导区市场主体发展需要的登记管辖权。

  其中包括,向省工商局开放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数据库,授予省工商局行使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受理权。扩大授予省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权限。省工商局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综合业务系统”,申报名称中使用“中国”字样和不含行政区划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和变更登记;个案授权省工商局登记注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

  这意味着外资企业在我省注册范围扩大,有利于引进外资,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对于先导区内符合条件的县级工商局,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工商分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权。

  允许外资办广告企业

  《意见》规定,先导区企业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3个以上大类的,企业名称中可以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

  同时,支持外国投资者在先导区依法开办广告企业。成立并运营三年以上,经营广告业务为主的外国企业,可依法设立独资广告企业;成立并运营两年以上,经营广告业务并有广告业绩的外国企业,可以依法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外国投资者可以依据中国有关规定,通过购买境内广告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举办外资广告企业或中外合营广告企业。

  专项保护先导区商标权利人

  国家工商总局已将“长吉图”作为重点支持地区。《意见》规定,支持吉林省设立实施品牌商标战略工作专项资金,引导先导区企业提高自主品牌的拥有量、提升企业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指导先导区商标注册人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等途径获得国际商标保护,实施“走出去”战略,为扩大产品出口及维护商标专用权提供法律保护。

  同时,加大对先导区民间文化、民俗、自然景观等名称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地理标志注册申请及时审查并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先导区商标权利人投诉并经省工商局上报的重大跨省(市、区)商标侵权案件,适时组织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保护行动。支持和帮助先导区外向型企业解决商标不国际纠纷。同时,支持商标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

  有关经费上给予支持

  近几年,随着网络商品交易的火爆,问题也相对集中。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将积极支持省工商局对先导区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的探索实践,完善制度规范建设,支持建立先导区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建设,在技术升级、人员培训等方面予以支持。以及支持先导区工商管理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先导区“金信工程”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应用纳入到重点支持的信息化工程信息。

  并在有关专项补助经费以及业务补助经费分配上,按照规定积极支持吉林省工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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