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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作业监护员须持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02:2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张然)昨天,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今年7月1日起,从事地下空间作业活动的单位必须在作业现场安排监护人员,且监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据统计,从2007~2009年,全市共发生地下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19起,死亡43人,受伤32人。鉴于本市城市运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呈上升的态势,市安全监管局首先将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监护人员纳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现场监护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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