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翟烜 鲁欢)昨天,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市住建委、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酒店类项目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后本市的酒店式公寓将禁止向个人出售。
不得擅改用地性质
酒店式服务公寓主要集中在市中心的高档住宅区内,集住宅、酒店、会所多功能于一体。
通知要求开发商严格按照酒店类规划用途组织设计、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用地性质和规划用途经营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分割转让。
新项目不办预售许可
《通知》要求,今年5月31日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增量酒店项目,一律不得分层、分套(间)办理酒店类项目的测绘成果备案、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确认手续。同时,规划设计单位将严格按照酒店项目的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审查。如果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已售项目须明示年限
酒店式公寓的土地使用时间最多为50年,最少的只有40年,项目水电也需按照商业标准收取。
市住建委表示,对于已取得预售许可或现房在售存量酒店类项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房屋预、销售时向购房人明示房屋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以及配套建设指标等情况,明确告知购房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经营使用。
市场反应·中介
已售公寓或因量少涨价
“链家地产”市场分析师张月认为,很多酒店式公寓由物业统一经营打理,并不对外出售,纯粹靠租金为业主赚取长期收益;而部分可在二手房市场出售的酒店式公寓项目主要集中在一些中高端热点商圈,主要优势在于租金相对较高及出租空置期较短,但由于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普通二手住宅短期价格上涨非常快,这种以出租为经营方式已没有前几年受欢迎。而今后新增酒店式公寓难再现,这类经营型住宅将成为稀缺房源,价量或将走高。对于市场房源供应的影响则甚微。因为在2010年1—5月新开盘与预计6月开盘的328个住宅项目中,仅15个项目为纯粹或包含部分酒店式公寓,在新建商品房市场所占比重为4.6%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