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孩子马上就要出生了,我以后会遵纪守法,真诚改过,好好教育自己的孩子。”已经怀孕4个月的准妈妈崔某受审时当庭悔过。昨天记者了解到,崔某因贩毒供养自己吸毒被密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崔某的丈夫也是一名吸毒人员,现在正在戒毒中心接受强制戒毒。据检察机关指控,崔某在去年12月到今年1月11日期间,在密云县密云镇宾阳西里,先后三次将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共1.66克卖给王某。检方认为,崔某在贩卖毒品时已经是一名怀孕4个月的准妈妈,其不顾腹中胎儿生命安全,不但自己贩毒,而且用贩毒所得的钱再吸毒,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提请法院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崔某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崔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证据均未提出异议,请求法院从轻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崔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向他人非法销售毒品,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宣判后,崔某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