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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死亡后家人拒绝腾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02:25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山石化)的员工王某生前患有精神病,其家人住进燕山石化的一套职工住房照顾他。王某去世后,他的家人称该房属于王某,拒绝搬走。燕山石化为此起诉到法院,讨要房产。前天,房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王某原是燕山石化聚丙烯事业部员工,是一名独身的精神病患者,现已去世。该公司称,王某曾购买该公司在房山区燕山某小区的一套职工住房。2002年,王某提出自己患有精神病,向公司借用同一楼层的另外一套房屋,供哥嫂照顾他生活居住。公司同意后,双方签协议约定:该房屋为王某的哥哥照顾王某生活所用,如果王某结婚或不需要照顾,该房屋退回。2008年,王某死亡,但他的哥哥和母亲却不搬离借住房屋。为此,燕山石化起诉要求对方腾房。

  王某的母亲和哥哥称,其所住房屋为燕山石化分配给王某的。此前,他们和另外一家人都要争一套一层的房屋,为解决矛盾,燕山石化将3层的两套房屋都给了王某,因此,他们有权居住在此。对于王某和公司签署的协议,他们则称是在王某死后才发现有此协议,并认为精神病人的签字无效。

  法官主持双方进行了庭下调解。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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