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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筹建时间过长可先核发营业执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02:40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李治燕)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出台措施规定,今后,对筹建时间长且前置审批较为复杂的企业,可先予核发营业执照。

  据介绍,先核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可待完成有关审批后,再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支持投资人以实物、知识产权、股权、土地使用权等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设立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放宽至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而园区企业因故不能按时办理年检的,今后可申请在本年度内延期年检;对新办企业“逾期年检”、“超范围经营”等无明显违法故意、没有造成社会危害的轻微违法违章行为,除高危行业外,首次违犯的,将责令其改正,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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