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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被“误伤”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03:48  汉网-长江日报

  为被“误伤”者

  找条出路

  本报评论员 刘敏

  造成4万余在汉外地人考驾照困境的根源,是有关部门出台的异地报考驾照的限制性规定。当一个规定有失精准时,规定本身就应该得到审视。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照报考者可在外地申请报考,也并未限定人数和次数。那么部门的限制性规定是否违反了法律精神呢?此其一。其二,核发驾照是行政许可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设置限制须向社会公告。而从大多数人措手不及的状况看,新规出台是否合乎法定程序其实是可以存疑的。

  新规的本意是打击异地非法买卖驾照,通过限制报考来遏制非法买卖驾照行为。然而这一规定将给许多守法者带来不便、造成“误伤”其实是可以预见得到的,除非打击异地非法买卖行为没有更好的替代方案,只有限制报考一途,那么从公共利益角度说,一些人被误伤才能够被社会接受。

  问题是,打击非法买卖行为是不是只有限制报考这唯一的办法?如果是,那么调查和论证的结果应该告诉公众,并向公众作出说明和解释,以求得到社会的理解;如果不是,那么这一新规就有懒政嫌疑,可能以公共利益为代价来追求管理上的方便。事实上,早有人指出,加强对车管部门的管理,有助于遏制非法买卖驾照行为。

  根据报道,今年给在汉外地人考试的指标是20%~25%,而且考试人数被微机直接锁死,这样一来考试指标就会变成稀缺资源,奇货可居,找关系、开后门、高价者得等不合理行为将大量出现。现实证明,这一担心并非多余。记者在采访中就了解到,现在一个外地户口考试指标被炒到了上千元,还供不应求。一个灰色市场已然形成,它还会不会带来寻租腐败行为,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人口大量流动自然会带来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人口流动本身并没有错,它是现实,也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任何规定在试图解决问题的同时,也应该避免成为人口流动的阻碍。

  我们认为,在汉外地人报考驾照的困境应该受到重视,更应得到解决,在新规暂时不可更改的情况下,理应有一些执行的灵活度和精准性,将新规的误伤面和不利因素降到最低。与此同时,核发驾照作为一种垄断性的审批权力,这一制度本身也应一并得到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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