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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撞车索赔案三方和解撤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03:52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黄硕)因撞车事故引起的周杰和新月联合汽车公司及两名的哥间的诉讼,昨日上午,三方以撤诉告终。据悉,三方已于庭外私下达成和解,但具体和解内容当事人不愿透露。周杰代理律师在回避媒体的情况下,办理了撤诉手续。

  去年6月2日凌晨,周杰驾驶一辆无牌照奔驰车,在高碑店北路与一辆出租车相撞。周杰打电话报警后,弃车离开。7月1日,朝阳交通支队做出《交通责任认定书》,认定周杰弃车为逃逸行为。7月26日,朝阳交通支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周杰“存在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其处以罚款1800元,并处5日行政拘留。事后,周杰将新月联合汽车公司诉至朝阳法院,索赔车辆损失20万元。法庭上,新月公司向朝阳法院提交反诉状,要求周杰支付该公司车辆全部损失9.7万余元;的哥高师傅、胡师傅也将周杰告上法院,索赔损失6万余元。

  本案原本定于昨天上午开庭。上午9时许,法官接到周杰代理律师要求撤诉的电话,但要求在媒体不在场的情况下办理相关手续。当法院决定更换法庭并打电话通知该律师时,对方却称已经离开,下午再来办手续。但10分钟后,该律师又主动给法官打电话,说要回来办理撤诉手续,条件仍然是拒绝媒体在场。最后,该律师“躲”过记者,进入法院办理了撤诉手续。RJ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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