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1 去年房价仅上涨1.5%
2月2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较上一年上涨1.5%。该数据立刻在网上引起热议。网友留言质疑房价数据与实际涨幅明显不符,并戏称“小数点放错位置了”。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曾表示,“房价上升1.5%的数据,是我国十万统计人心中永远的痛,也是我们改革前进的动力。”马建堂表示, 现行的房价数据统计方式确实存在不合理之处,掩盖了房价的差异性和波动性,国家统计局考虑改进。
质疑2 房价不计入CPI
在楼价上涨后,最能反映物价水平的CPI统计唯独未把房价纳入。对此,国家统计局多次予以解释。相关负责人表示,不纳入理由有三。其一,就国际标准而言,一般是把住房列为投资产品,不计算在CPI中。其二,居民购房花费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而按照房屋使用70年算,房子是逐年逐月使用的,因此在购买和消费的时间上存在严重脱节。CPI统计是按月调查即期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化,房价不符合统计要求。其三,不可能编制一个万能的价格指数反映所有商品的价格。1分2分3分4分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