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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大货”避雨无警示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05:40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刘继滨 记者 王骁)为了自己的安全停车避雨,却给其他行驶车辆带来危险。昨日中午,一台货车违法停放在哈大高速公路上避雨,被交警带离现场,并处200元罚金。

  昨日12时许,省交警总队哈大交警大队的巡逻民警在行至哈大高速公路肇东服务区附近时,看到一台货车停在路边,当时正在下雨,能见度较低,但该车既没有在车后安全距离内摆放警示标志,也没有开启应急灯,后方来车极易导致追尾事故发生。

  交警上前检查时发现,该车并没有发生故障,而是司机看雨下得太大,该车的雨刷又不好使,害怕冒雨行车发生危险,便直接将车停在路边,在车里打起了瞌睡。为了避免因违法停车给过往车辆带来危险,交警用警车将该车引导至服务区停靠,并找来维修工人对车辆的雨刷进行了维修。由于该车交通违法停在高速公路上,交警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金的处罚。

  据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副支队长王少华介绍,近期黑龙江省频繁降雨,车辆在长途出行前一定要检查好车辆状况,避免因降雨影响行车安全。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需要帮助,停车后应在车后安全距离摆放警示标志,同时拨打报警电话,交警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以保证公路上人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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