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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原市委副书记受贿百万被判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05:43  新晚报

  据新华社南昌19日电 因受贿索贿,江西省贵溪原市委副书记李长华近日被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02年至2008年,李长华利用担任贵溪市老城区改造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贵溪市大桥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的职务之便,收受、索取贿赂财物共计989624.6元。此外,还有2054292.21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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