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据新华社南昌19日电 因受贿索贿,江西省贵溪原市委副书记李长华近日被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02年至2008年,李长华利用担任贵溪市老城区改造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贵溪市大桥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的职务之便,收受、索取贿赂财物共计989624.6元。此外,还有2054292.21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