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范我省保安服务市场,清理非法保安组织,省公安厅决定从5月20日起至8月底,在全省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理非法保安组织、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今后,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员必须参加公安机关的保安员考试,合格者持《保安员证》上岗,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
未纳入管理的保安达20余万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截至2009年底,我省保安服务公司(含分公司)共186家,保安员10万余人。经公安机关批准的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公司21家,拥有押运人员5213人,为8012个金融网点提供守押服务。
由于社会上存在很多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非法保安公司、擅自开办的非法保安培训机构、自行招用保安员的自建保安组织,据不完全统计,未纳入管理的自建保安组织的保安员达20余万人,远远超过正规人员。这些从社会上私招乱聘的保安人员,未经专业的思想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更有部分保安员成为替业主“看场子”的黑保安。
考试合格留存指纹方能持证上岗
省公安厅决定从5月20日起,在全省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全面了解掌握全省保安服务业情况,坚决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
今后,公安机关将加强对保安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对《条例》实施前已取得保安员培训合格证的,自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由保安员所在单位组织进行思想素质教育,业务技能等培训,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后,发给《保安员证》。
对新加入保安队伍的保安员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物业服务企业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员要依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发给保安员证,考试不合格的要进行再考试。要严格要求保安员着保安服,持证上岗。公安机关将加强保安员录用前审查,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将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违法犯罪在逃的人员排除出保安队伍。
张娓静 本报记者 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