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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不达标学校不得评优评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06:12  浙江在线_今日早报

  消防安全不达标学校不得评优评先

  杭州努力构筑“防火墙”工程

  □通讯员 罗荧 周洁 翟晓明

  本报记者 朱寅

  早报讯 近期,校园安全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昨天杭州市政府召开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部署会议上,明确了各级教育部门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的职责。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和教育系统所属单位的隐患整治,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知识纳入大、中、小学校教学内容,提高青少年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消防安全建设不达标的学校、幼儿园等单位,不得评优评先。

  同时,学校也要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考虑到学校特殊性,消防部门建议在制定灭火预案时重点力量应布置在师生安全疏散方面,并且在日常消防安全自查中重点检查疏散通道的畅通程度。

  会上,杭州市政府还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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