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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清理行政权 按“五种权”分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06:26  台海网

  台海网5月2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蔡力)从5月20日开始到9月30日,漳州市开始在市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单位,进行行政权力清理、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相关制度的工作。这意味着在市级单位,将进行一场规模庞大的规范(清理)行政权力工作。漳州市市长陈冬担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记者了解到,清理规范之后,凡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权力,应予以废止;凡职责不清的权力,应依法予以确认;凡无保密依据的权力,均要予以公开;凡依法必须保密的,则不予公开。初步清理结果由本单位法制部门或相关职能科室审查把关,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

  据漳州市政府办有关人员介绍,这次清理行政权力的范围既包括本部门所执行的专门职权,也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确定的共有职权;既包括以本部门为主要执法部门行使的职权,也包括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实施执法行为的职权。清理出的职权项目,应按“五种权”进行分类并逐项登记造册。

  这“五种权”即:行政执法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非行政许可审批等行政权力;行政事业性收费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重大项目、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决策权;内部管理权,包括部门内部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权,财务支配、物资采购分配等管理权;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

  此外,漳州市政府要求本次清理行政权力的各单位,要绘制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流程图要简单,不要复杂,方便企业和群众知情办事。

  到2010年10月以后,漳州市规范办,将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整体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对照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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