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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争着拉客人 的哥砍同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06:26  台海网

  台海网5月20日讯 (通讯员 满荣 真坚 记者 蔡力)江西籍的哥萧某因为抢一个客人,打伤了另一名的哥。5月18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萧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

  2009年7月27日晚7时许,萧某驾驶出租车停在漳州长途汽车站门口等客,另一位出租车司机张某也在此候客。这时来了一名乘客,两人便开始争抢该客人,结果引发争执继而互殴。之后,萧某从一小炒店拿到一把菜刀,张某见状拔腿就逃,但萧某在后面追砍,结果砍中了张某的小腿。经检验鉴定:张某的伤情程度属两处轻伤,萧某应负刑事责任。案发后,萧某赔偿张某经济损失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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