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昨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西安“偷娃事件”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六楼法庭开审。
“偷婴女”葛倩茹被控拐骗儿童罪。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特写镜头·葛倩茹的眼泪
第一哭
开庭前抽泣着进法庭
昨天9时59分,伴随着“啪啦,啪啦”的脚镣声,备受社会关注的西安“偷娃事件”焦点人物葛倩茹低着头,抽泣着被法警押进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六楼法庭。她双手戴着手铐,蜷曲的黄色头发梳成马尾辫,被泪水冲洗着的脸颊呈紫红色,黑色毛衣上套着一件橘黄色的“马甲”,“马甲”左前胸印着“215”号和“雁看”字样。
葛倩茹的母亲坐在审判庭的右后侧,整个身子趴在前排座椅的靠背上,下颌搭在手背上,尽可能的将自己淹没在人群中。5分钟前,当她看到被法警从警车上押下来的女儿葛倩茹时,她一度情绪失控,冲上去抱着女儿放声大哭。
第二哭
看到婴儿衣物心中悔恨
在检察官向法庭出示葛倩茹犯罪证据的过程中,葛倩茹一直低着头,但当看到自己曾经包过被骗婴儿的被褥和婴儿穿过的衣服时,突然啼哭起来。不停的重复着说,“我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没有任何异议,我认罪,我只是一时糊涂做错了事,我就是想收养一个孩子,我没有伤害孩子的想法。我希望孩子的家属能够原谅我,希望法律能够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我错了……”
面对葛倩茹认罪,法庭依法采用了简易程序审理。
第三哭
母亲为了赔偿变卖家当
法庭上,被葛倩茹拐骗的婴儿的父亲严小红诉称,葛倩茹的行为对他的妻子张兰芳及其孩子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和经济损失,法庭应予以考虑进行民事赔偿判决。他所列举的赔偿金额包括妻子张兰芳医疗住院费、他为此而产生的交通费、给他造成的误工费、对张兰芳和婴儿的护理费、营养费总计3.7万元。
葛倩茹的辩护律师称,葛倩茹的父亲葛双宽四年多前和妹夫一起去山西运城打工,至今杳无音信。丈夫“失踪”后,葛倩茹的母亲解乖乖独自照顾一双儿女,家里目前唯一值钱的家当就是未出栏的三头猪。为了偿还严小红的经济损失,解乖乖近期卖掉三头猪和家里的粮食。这时,葛倩茹突然失声痛哭,坐在后面的母亲解乖乖低头啜泣。
随后,解乖乖走到坐在原告席上的严小红面前,接连向其鞠了三个躬说,“我没有把孩子教育好,给你们全家人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这是我的错,我向你们道歉,希望你们能够原谅我。葛倩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应当受到法律的处罚,她年龄小,不懂法律,我求你们能够原谅她。”
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第四哭
庭审后母女相见泪涟涟
11时37分,当葛倩茹被带出法庭时,突然回过头大声喊道,“妈、妈。”11时40分,法警将葛倩茹带到法庭外的休息室后,她的母亲经过允许进入休息室,母女见面后抱头痛哭。母亲说,“你一定要好好改造,争取早一天出来。”葛倩茹则再三叮咛母亲要保重身体。11时44分,当葛倩茹被法警押上警车送往看守所时,解乖乖突然扑上去抱了一下女儿,随后静静地望着警车缓缓离去。
昨天下午,经过解乖乖及葛倩茹的辩护律师与严小红及其律师协商,双方达成了由解乖乖支付严小红1万元的经济赔偿协议,并将协议书递交给了法院。
法庭寄语
欺骗来的爱情是水中月镜中花
针对葛倩茹的犯罪轨迹,检察官在陈述公诉意见时说:“一个年仅21岁正值花样年华的姑娘,在美好人生画卷刚刚展开之时,却站在了被告席上准备接受法律的审判,只因她不顾一切、不惜牺牲他人的幸福只为挽回自己所谓的爱情,然而靠欺骗手段得来的爱情终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
“葛倩茹,当你抱着骗来的婴儿仓皇夜逃时,你可曾想到,怀里抱的是一个幼小的生命,她不是你挽回自己爱情的砝码。你可曾想到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家族,会沉浸在伤心与绝望之中,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你更可曾想到,你自己也会成为一个母亲!你的行为,让婴儿的母亲在精神上几乎崩溃,而你自己的母亲倾其所有只为替你赎罪。两个家庭因此脱离了正常的生活轨迹,与此相关的所有人都受到了深深的伤害。”
“母爱之所以伟大,不仅仅因为母亲十月怀胎,历经无数磨难,孕育了我们的灵魂,赐予了我们生命,更因为母爱如同大海般宽阔、无私,不求任何回报。葛倩茹,终有一天,你还会再次成为母亲,当你阵痛过后怀抱婴儿之时,你将会对‘母亲’二字有更真切的领悟和体会,也许那时你会对自己此时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的危害有更深入的认识,能够发自内心真正悔悟。”
案情回放
为了维系爱情走上犯罪道路
昨日10时5分,雁塔区检察院公诉人员诉称,葛倩茹又名葛倩,1989年7月7日出生。2007年,葛倩茹认识了在深圳做生意的男子靳锐锋,两人以男女朋友关系相处两年后,葛倩茹在2009年三四月份怀孕,但半年后,两人因琐事发生争执,葛倩茹背着男朋友将怀孕六个月的胎儿堕胎。就在这时,得知母亲生病,一个人从深圳赶回老家眉县,在家呆了四天后来到西安。
这时,对堕胎感到后悔的葛倩茹为了维系自己与靳锐锋的爱情关系,对靳锐锋谎称,自己在陕西省博爱医院生下一名女婴。
2009年11月21日凌晨5时许,葛倩茹身着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用白大褂,进入该院妇产科3号病房,以给蓝田产妇张兰芳所生婴儿进行检查为由,从张兰芳的婶婶屈娥娃手中骗走婴儿后逃离。
11月30日18时许,葛倩茹被抓获归案,被拐女婴也被安全解救。2009年12月22日,葛倩茹经雁塔区检察院批准逮捕,12月23日被公安雁塔分局执行逮捕,并以葛倩茹涉嫌拐骗儿童罪于2010年1月18日向雁塔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官陈述完葛倩茹的犯罪经过后认为,葛倩茹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拐骗儿童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本报记者 李永利 实习生 王丹 陈宛辛 图/本报记者 阮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