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翠红在法庭上审理案件。
▲李翠红在给学生们上法制教育课。
文/片本报记者岳茵茵本报通讯员屈庆东韩梅
说起法官,在很多人的印象当中,都是身穿法袍,庄严地端坐在审判大厅,手拿法槌,口喊肃静。但在金乡县鸡黍镇法庭,有这样一位女法官,夫妻俩打离婚官司,她去当“和事老”;兄弟俩老死不相往来,她去让两人握手言和……田间地头总会有她和同事的身影。这就是李翠红,一个秉公执法、以情制胜、刚正不阿的女法官,调撤率高达67%,成为农村基层法庭的一朵奇葩。
当事人喊她“李姐”
鸡黍法庭副庭长李翠红从事法律工作已经15年了。见到李翠红时,她正忙于做开庭前的准备。下来法庭,记者随李翠红来到办公室,还没来得及采访,进来一个小伙子说:“李姐,我是来在调解书上签字的。”记者问他这是法官,你怎么叫姐?小伙子道:“我们这里很多人都叫她姐或者大妹子,有什么奇怪的?”
李翠红告诉记者,这是一起纠纷案的当事人,原告和被告系亲兄弟,且积怨很深,哥哥把弟弟诉至法院。“案子转到我手中后,我从当事人角度出发,使双方利益最大化,不图省事,一判了之……”李翠红多次做工作,最终兄弟俩被李翠红的真诚感动,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后来,他兄弟俩见了都叫我姐。”李翠红笑着说。
她多次充当“和事老”
李翠红说,2009年仅半年时间,她个人受理案件137件。李翠红曾办理过这样一起案件。夫妻双方一起生活20多年,妻子因丈夫抽烟喝酒,酒后在外闹事,诉至法院与其离婚。随后,李翠红多次来到女方家调解,终于做通了女方的工作。“现在他们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还提起这件事,说幸好没离。”
像这样的案子,李翠红办过无数次。她已记不得,在她的努力下,有多少剑拔弩张的邻里一笑泯恩仇,又有多少对簿公堂的夫妻破镜重圆。
让说情者去做当事人的工作
李翠红是土生土长的金乡人,官司上托人跑关系的大有人在,但她却说:“我不避讳熟人来说情,我会让来访者去做当事人的工作,比我本人更有信任度。”李翠红讲,案结事了是她追求的目标,判案比调解更省事,但上访、上诉的大有人在,周而复始给工作增加负担不说,还给社会制造麻烦,做法官一定要有热情、有责任,更重要的是要有良知。
记者手记】法官也“柔情”
记者了解到,李翠红的丈夫在当地政府部门工作,儿子11岁读初中。记者问李翠红从来到基层法院,是否记得回家给孩子做过几顿午饭。 李翠红说:“别说午饭了,晚饭也没做过!”再与李翠红对视时,她已泪流满面,“我很愧对我的家人,但我要对得起身上这套制服!”
“她是个工作狂,总把一句话挂在嘴边——‘只要开了庭,自己家天大的事都不是事’!”金乡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瑞山说。
记者看到在李翠红工作簿扉页上写有这样一句话:“法律是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身为法官,要运用手中的法律,保护好每一位应该保护的当事人,舍我其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