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鲁城乡姚先生反映:4月28日那天,他开着刚购买5天的轿车在县城道路上正常行驶,由于当天风力很大,路边一家肉铺的太阳伞被风刮倒,正巧砸到姚先生的车上,将车门等多处砸伤。随后姚先生到4S店维修花掉修车费2445元。事后到肉铺找到老板韩先生,经过一番争论,韩老板给了姚先生1000元钱作为补偿,姚先生不同意,后来又去找韩老板,结果再也见不到他的面。
记者帮办:5月17日,记者咨询了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的王子豪律师,他说此种情况下,韩老板应该承担所有责任。接着,记者联系了韩老板的弟弟,一开始他表示,太阳伞砸到轿车上,完全是天气原因造成的,他哥哥也很无辜,责任不能完全由他哥哥承担。记者将律师所说的话向韩先生进行了转达和解释,他表示理解,并答应记者立即做他哥哥的工作,将维修费赔给姚先生。18日中午,记者联系姚先生后得知,韩老板已经于18日上午将维修费赔给了姚先生。
帮办记者崔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