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9日讯(记者周锦江通讯员陈树庆杨雪梅)19日,记者从寿光市住建局了解到,该区出台相关办法规范倡导地源供热制冷应用,对大规模采用此系统的单位项目由市财政按1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
为推动地源热泵节能新技术的推广利用,寿光市出台了《寿光市地源热泵系统建设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对采用地源热泵系统的项目,系统取水能够全部回灌的,视为只取水能不用水;系统取水不能全部回灌的,损失水量按有关规定征收水资源费。供热制冷系统选用地源热泵系统的,由市财政按应用建筑面积给予建设单位10元/平方米的补贴,补贴资金分两次兑现。
享受该条政策的城区项目原则上是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农村建设项目原则上是集中建设的500户左右的楼房。
据了解,从2008年开始,寿光市有计划地设点实验地源热泵技术,目前已经有16个居民小区和单位应用地源热泵技术,面积达12万平方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