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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延伸调查 垫资首付并非“独家” 银行人士认为此举会增加房贷潜在违约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08:01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发现,开发商垫资行为之前就有,而且如今在临沂市场上也非“独此一家”。

  在沂蒙路南段的一个售楼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现在仍可提供垫资首付:顾客只需交纳一半的首付即可办理按揭贷款,余下的一半只要在一年内还清即可,无需额外利息。这个服务已经延续了很长时间。

  对于垫资行为,记者采访到的许多购房者都表示欢迎。购房者表示,期房相对于现房是有一定风险的,垫资能够少交一些首付,也就降低了风险。另外,一位曾经在2007年购房的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只需交10%就能办按揭,当年年底还清其余首付即可。“这样当然好了,开发商垫资是没利息的,我那剩下的20%首付存银行里还有利息呢。”

  临沂房产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住建部尚未有文件明确表示垫资行为违规。此举虽有利于降低购房者的置业成本,但对开发商来说资金压力就会变大,相应地增加了风险。

  一家银行从事房贷业务的工作人员介绍,首付本身应该是购房者支付,开发商帮购房者垫资,这样的垫资会让本身资金实力不够充足的购房者也进入市场,增加房贷资产的潜在违约率,同时也会使银行过度放贷,积累市场风险。不过他也表示,银行查处这样的垫资行为有一定的难度。

  本报记者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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