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票涉及千家万户,是城市的一项民生工程,处理起来理应十分慎重。公交部门应采取更灵活、更实用、更和谐和更能被人接受的方式来检查月票。
据《齐鲁晚报》5月19日报道,一名年轻女子乘坐5路公交车,因为拿的是别人的月票,结果被驾驶员没收。该女子竟然跑到驾驶员身边,坐在仪表台上阻止开车并抢夺月票。僵持了大约10分钟以后,60余名乘客被迫陆续下车。
连日来,济南公交部门对违规使用月票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为了规范月票使用、维护自身利益,公交公司此举无可厚非。在查处过程中,引发了多起冲突,破坏了和谐的乘车秩序,甚至给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这是大家不愿看到的。
对于乘客来说,违反乘车规定违规使用月票显然是错误的,被查处之后,如果再出现过激行为,更是错上加错。而公交部门也应认识到,从法定意义上来说,月票属于个人合法财产,非经法定事由、法定程序和法定人员不得剥夺,月票体现的是一种契约关系,公交公司作为当事一方,当然不能以强制手段主张自身权利,作为一个服务部门,更不可与服务对象发生语言和肢体的冲突。
月票涉及千家万户,是城市的一项民生工程,处理起来理应十分慎重。从小处来看,持月票的乘客大都是城市的平民阶层,那些被查到的违规使用月票的乘客,实际上是在冒着牺牲尊严的危险乘车,而按照使用月票相关规定,及时补上车票,也是一种最简单的警告和惩戒,为什么不能给他们一个改正的机会呢?从大处看,为了缓解社会的公平与效率之间的矛盾,完全可以通过月票这样一个小事物,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和谐、宽容和公平。在更深层次上来看,我们希望政府加大对公交事业的支持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公交经费短缺的问题。
笔者希望,公交部门采取更灵活、更实用、更和谐和更能被人接受的方式来查月票,真正达到检查月票的效果;所有的市民都要遵守公共道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月票,并在社会各方面的努力下,最终根除违规使用月票现象,从而创造一个文明和谐的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