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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限期宋祖德赔礼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08:11  南方日报

  否则罚款或拘留

  据新华社电上海法院近期向侵害已故导演谢晋名誉权的宋祖德发出执行公告,要求其在近期到法院报到,提供赔礼道歉声明,并向谢晋遗孀作出赔偿,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对宋祖德进行罚款或拘留。

  法院执行公告称,宋祖德、刘信达侵犯谢晋名誉权案判决已经生效。截至目前,宋祖德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限定他于5月24日13时到法院报到,提供公开赔礼道歉的声明供法院审核,同时支付相关费用。法院公告还称,如宋祖德逾期不履行或不报到,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对宋予以罚款或拘留;构成犯罪的,法院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8年10月谢晋逝世后,宋祖德、刘信达多次在网络博客上发文,捏造事实诽谤谢晋。法院判决,认定宋、刘侵犯谢晋名誉权,要求在网络和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谢晋遗孀徐大雯经济损失89951.6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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