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石家庄5月19日电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对张洪勇等20名被告人涉黑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其中曾担任邯郸市复兴区郝村派出所所长的被告人张洪勇,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9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一名被告人姚振刚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洪勇自2004年以来利用其特殊身份,先后纠集、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以姚振刚、刘世理为骨干成员,以贾志忠等8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盗窃邯郸钢铁集团物资,聚敛钱财。作案期间张洪勇指使派出所人员护送盗窃物资车辆。同时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滥用职权、敲诈勒索,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经济秩序,造成恶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