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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将实行等级评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08:21  南方日报

  评估结果作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丽)记者从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上获悉,《深圳市社会组织发展规范实施方案(2010-2012年)》(以下简称《方案》)已经深圳市政府同意,予以印发。《方案》明确了市、区民政部门是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了大力发展服务支持型社会组织等。

  建立新型政社关系

  《方案》要求,结合深圳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事业单位改革,建立新型的政社关系,完善公共治理结构,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构建公共产品的多元供给体系。新增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凡可委托社会组织承担的,向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将政府各职能部门不再行使和可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事项,转移或委托给社会组织承担;将事业单位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转移或委托给社会组织承担。

  据悉,深圳市社会组织近期发展的重点领域为工商经济、社会福利、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以及非公募基金会。同时,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降低登记门槛等。

  明确民政部门是登记管理部门

  《方案》明确,市、区民政部门是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部门,负责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对社会组织开展的活动进行日常监督和年度检查等。市、区相关部门是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对应的部门为业务指导单位。

  党政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兼任社会组织(包括分支机构和境外社会组织)领导职务,因工作需要兼任者,先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再依有关程序办理兼职手续。

  社会组织是独立民事主体,依法承担独立民事主体的相关责任。

  探索开展异地商会等登记工作

  《方案》还明确提出,对工商经济、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管理的范围。同时,深圳还将启动社会组织备案制度,以期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服务到位、满足人民群众不同需要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

  另外,深圳还将探索开展异地商会、基金会、跨省区行业协会商会的登记工作。加强深惠莞行业协会的合作交流,建立跨区域、多层级合作交流机制。开展深惠莞三地信息交流和互通,建立登记管理部门的联席制度和同行业组织的联盟。

  发展服务支持型社会组织

  “整合社会资源,建立支持型社会组织体系,对社会组织予以能力建设、资源和智力支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服务。”《方案》还提出,还大力发展服务支持型社会组织,提供场地、项目策划和管理等支持;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购买公益项目,探索公益创投运作模式,鼓励服务支持型社会组织开展促进中小型社会组织成长、为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提供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活动、进行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交流、合作工作等。

  另外,还将启动“社会组织孵化实验基地”,探索运行机制和孵化模式。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项目建设。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机构,在具备条件的社区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为了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深圳还将全面建立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初步形成监管主体多元化、监管措施多样化和监管程序规范化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健全社会组织自律机制,提高社会组织的自身能力和社会公信力。

  同时,还将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另外,还将建立由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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