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林焕辉)在高明区近期召开的2010年度全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中,要求到场的部门单位中竟有29个单位无故缺席或未按要求派员参会。针对这一情况,该区昨日再次启动问责机制,并发出通报,对这29个严重违反会议纪律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月31日上午9时,高明区政府在区会议中心召开2010年度全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及办理工作人员前往参加。据了解,当天,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派员依时参加会议,但是部分单位或部门直到会议开始后都没有见到有代表出席。
该区在当天检查中发现,此次会议有些单位并没有按会议通知要求安排人员参会,甚至无故缺席会议。“严重违反会议纪律,给全区机关作风建设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在调查结果名单中,记者看到,无故缺席会议的单位包括高明区卫生局、区国税局等5个部门单位,没有按会议要求派员参会的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等24个部门单位。
对于上述单位,高明区发出了《关于2010年度高明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区直部分单位违反会议纪律的通报》,决定对这些违反会议纪律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记者另获悉,下一阶段,该区将对区委、区政府召开的会议加强巡查,对于会风、会纪涣散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佛山市高明区公职人员问责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纪律规定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