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多户昨赶在优惠政策“大限”前签约
南方日报讯(记者/陶达嫔通讯员/周小莉)昨天是扬箕村拆迁户享受首批优先选择回迁房待遇的最后一个签订搬迁协议日,200多户杨箕村民赶在“大限”前签约。
记者从越秀区国土房管分局获悉,自5月4日起截至昨日下午5点30分,扬箕村已经确认并签订《改造拆迁补偿安置计算表》的村民占改造总数的80%,这意味着有1100多户已经同意拆迁。
根据《选房的办法及顺序》草案,选房将分五批按不同户型组别分别摇珠方式进行,以摇出的号码先后次序挑选房屋。其中,在昨日(2010年5月20日前、不含5月20日)与甲方签订协议的回迁户选房时享受首批优先选房的待遇,并可在交房七日内领取所有奖金。
“大限”来临,村民争相签约
昨天是享受首批优先选房待遇的“大限”,一大早,扬箕村拆迁改造工作组办公楼就开始热闹起来。经过考虑之后,大多村民决定在享受首批优先选择回迁房的政策限制日前签订搬迁协议,其中不乏外居村民赶回签字的情况。
“迟签晚签都是要签,还不如早签拿奖励,还能优先选房。”昨日上午,家住棠下的陈女士特意赶回扬箕村拆迁改造工作组办公楼,与工作人员签订拆迁协议。“我是一栋四层楼房,每层30多平方米,总共能补到130平方米。”李女士说,“回迁时自己再补点钱,拿两套70平方米的回迁房。”
1万元支票即签即拿
1万元支票即签即拿。昨日上午10点多,扬箕村拆迁改造工作组的办公大楼内人声鼎沸。记者在现场看到,整个签约过程耗时仅10分钟左右。
11时左右,张老伯完成了全部手续后面带笑容地走出办公室。今年60多岁的张老伯是村中的“原住民”,出生到现在都未曾离开过。张老伯算了一笔账:他家目前在村中的住房面积为156平方米,回迁后将得到189平方米,虽然自己要补7万多元,但折算起来每平方米均价仅3500元,非常“抵”。
记者注意到,村民除了签署《安置补偿协议》外,还要签署一封《承诺书》,上面写道:承诺人保证签署《安置补偿协议》后于2010年6月30日前腾空该房屋交扬箕经济联社拆除。
记者现场留意到,除了奖励是大头外,临迁费占费用也不少。根据扬箕村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计算办法,在6月30日前搬迁的,首层商铺有证部分的临迁费按45元/月/平方米计发,无证部分的临迁费按40元/月/平方米计发;而住宅首层部分的临迁费就按35元/月/平方米计发。但不管是商铺还是住宅,一旦超过6月30日,其临迁费都只按25元/月/平方米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