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黄付平 通讯员 陈奕璇 汪明)男子身着便衣驾驶警用摩托,督察民警上前检查,发现对方竟是违法使用警用标志。目前,男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据警方介绍,5月10日上午8时35分,警务督察支队督察民警在罗湖区南湖路发现一名着便衣男子头戴警用头盔、驾驶一辆车身喷有警用标志的无牌摩托车。凭着职业敏感,督察民警例行上前对男子和车辆进行检查。孰料,男子既无法出示有效证件,且摩托车属无牌无证车辆。
经查实,男子林某为个体餐厅经营者,属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林某违法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的行为违反了《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警方依法对林某行政拘留10日,处于罚款1500元并没收无牌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