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岁的吴奶奶离开了人世,但在她走后,竟出现了两份内容相悖的遗嘱。到底哪份是真,哪份是假?为此,吴奶奶的外孙女与四个子女各执一词,闹上了法庭。昨日,他们在西山法院金碧法庭对簿公堂。昔日的亲情,被两份遗嘱,分割得遍体鳞伤……
吴奶奶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其老伴很早就离开了人世。吴奶奶的小女儿与丈夫离异后,一人带着女儿娇娇,1998年,吴奶奶的小女儿因病去世,外孙女娇娇便来与吴奶奶挤住在那间只有30多平米的老房子中。
2009年,吴奶奶身体每况愈下,2010年1月,吴奶奶离开了人世。娇娇说,2009年2月13日,在敬老院里,吴奶奶决定将那间30多平米的房子给她。“当时还有三个证人,我外婆立了一份遗嘱,由其中一个证人代笔写,外婆签了字,这三个证人也签了字。”让娇娇意想不到的是,外婆去世后,外婆的几个子女来到这栋房子,手中握着另一份遗嘱。在这份遗嘱中,吴奶奶交代将这套一室一厅的房子,由长子按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处理。遗嘱上有着吴奶奶的签字,时间是2009年4月1日。
于是,娇娇将吴奶奶的四个子女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她对该房屋享有的所有权。为了证明手中遗嘱的真实性,昨日,娇娇还请了三位证人作证。而吴奶奶的三个子女,也向法庭出示了老人的CT报告单和病危通知书。这三个子女还表示,老人生前曾多次表示,房子要留给子女,而非孙辈。
昨日,坐在被告席上的第四被告杨某(娇娇的二姨妈)说,2009年2月13日,她来到敬老院看吴奶奶。“当时我妈的意识是清醒的。我妈说,因为她的四个子女都有了房子,因此她要把房子留给娇娇。”
本案将择日再次开庭。
生活新报 记者 杨雅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