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销售“十二生肖纯金币”两家公司被判侵权
500万赔偿被赖 范曾申请强执
本报讯(记者洪雪 通讯员吴静)入选2009年北京市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十二生肖纯金币”案判决生效后,著名画家范曾迟迟没有收到赔偿款,向市二中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记者今日获悉,二中院已受理此强制执行申请。
2007年9月16日,香港金币总公司与中海福公司签订协议,授权中海福公司在全球独家发行和销售范曾“十二生肖图纯金纪念币”。
2007年11月初开始,全国多家报纸上发布了复制、发行带有范曾《十二生肖图》的纯金纪念币的广告。同时,还有多份报纸刊登了范曾将进行现场签售活动的广告。
2007年11月21日,范曾委托他人购买了一套“十二生肖纯金币”。
后范曾以金币公司和中海福公司侵犯自己著作权为由,将二者诉至二中院。
法院经审理,判决香港金币公司、中海福公司立即停止复制、发行侵犯范曾著作权的涉案“十二生肖纯金币”,金币公司赔偿范曾300万元,中海福公司赔偿200万元。
判决生效后,两家公司一直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范曾遂向二中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法院强制两公司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要求两公司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