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0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香港甲组足坛怀疑“打假波”(踢假球)案,前愉园球员于洋早前承认行贿“打假波”,20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实时入狱10个月。
现年26岁的于洋,由廉署人员押解至法院。裁判官在判刑时指,阅读于洋的求情信后,相信他已后悔,估计被告是一时糊涂而受人唆使,过去辛苦得来的足球员生涯划上句号。裁判官又指,虽然被告与廉署合作,但给予的数据无具体协助,所以并无因此而减刑。
此前有报道称,被告于洋为内地大连人,被控以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控罪指,于洋涉嫌于去年10月,向四海流浪的外援球员基蓝马提供一笔款项,以作为“打假波”的报酬,让他在赛事中入球,或者刻意输一球“十二码”罚球,违反防止贿赂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