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甄海霞)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省份依法严肃查处假药“虫草肾阳丸”,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记者随后走访呼市几家药店,尚未发现有该批准文号的“虫草肾阳丸”。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该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市场上销售的“虫草肾阳丸”(盗用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4102,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吉林省华侨联合企业制药厂,标示产品批号:20090630)涉嫌为假药。后经标示生产地吉林省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核实,无该药品所标示的药品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