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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蔬菜不宜打包回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19:07  内蒙古晨报

  据《卫生与生活报》消息在饭店聚餐后,哪些食物适合“打包”,“打包”回家后,怎样食用,这都大有学问。

  “打包”回家的剩鱼一定要加热后食用。加热时要掌握火候,否则,鱼肉类动物脂肪组织会产生“过氧化脂质”,而且油脂中的维生素A、E、D等也会失去营养价值。

  贝壳类海鲜适合“打包”,但再食用前一定要加热。加热时还要另加些料酒、葱、姜等作料。某些海产品,如果放置时间稍长,或疑为不新鲜,一定要用醋腌制10分钟左右,以杀灭可能潜伏其中的“副溶血性弧菌”,防止胃肠道不适。

  蔬菜一般不适合“打包”。煮熟的蔬菜,都含有不同量的亚硝酸盐,隔夜的煮熟的蔬菜亚硝酸盐含量会大大增加,加热后其毒性会增强。所以,蔬菜最好不要“打包”带回家。

  淀粉类食品,如年糕、蛋炒饭等最多保存4小时。4小时以后,即使食物没有变味,食用后也可能引起不良反应。

  此外还应注意,将“打包”回来的食物,汤、饭混吃会影响人们的消化机能而引起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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