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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严处警察酒后滋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1日00:00  兰州晚报

  本报讯5月15日晚,天水秦州公安分局东关派出所赵某等4位民警到宝鸡游玩,入住在宝鸡市金陵饭店。晚饭喝醉酒后,与所住饭店保安发生口角,继而大打出手,并将饭店设施损坏。第二天,赵某酒醒后认识到错误,赶到酒店赔情道歉,并赔偿损失1100元。消息传来,天水市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于5月18日上午派副局长刘正顺、督察大队长汪刚赴宝鸡市进行调查。19日晚分局党委连夜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当事民警进行停职。

  5月20日,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督查大队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调查,5月15日,秦州公安分局东关派出所民警赵某等4人到宝鸡旅游,当晚入住在宝鸡市金陵饭店。晚饭期间赵与同事共喝了两斤白酒。饭后4人又到宝鸡夜市游玩后于当晚23时许回饭店休息。在饭店大厅赵某大声喧哗,饭店当班的保安李某上前劝阻时,赵某非但不听,反而与保安发生矛盾并厮打起来,在此过程中,赵某击碎饭店大厅一侧柜台上的玻璃,使自己右手掌和右小臂受伤。随后赵某又与吧台服务员发生口角。服务员报警,金陵派出所民警和渭滨分局巡警大队到达现场后事态得以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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